温州大学公开招聘部分实验技术人员、管理人员公告
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,经研究,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实验技术人员、管理人员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对象基本条件
(一)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遵守宪法和法律,思想政治素质高;
(二)热爱教育事业,具有良好的品行,有奉献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;
(三)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、学位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;
(四)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、文字表达能力;
(五)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、年龄条件;
(六)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。
二、人员性质和待遇
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均实行人事代理制,工资、社会保险和其他待遇按照《温州大学关于人事代理人员的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》规定执行。
三、具体岗位及要求
部门 |
岗位 |
专业 |
招聘计划数
(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计划数) |
岗位要求 |
教师教育学院 |
实验技术辅助人员 |
机电类专业 |
1 |
男,硕士研究生,30岁以下。 |
机电学院 |
工程训练中心实习指导人员 |
机械及相关专业 |
2 |
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,35岁以下,获得钳工、数控车床、车工、加工中心操作和数控铣床工等工种中2项及以上工种的高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,3年以上车间工作经验,有高校指导实习经验者优先。 |
建工学院 |
实验技术辅助人员 |
土木工程 |
2 |
男,硕士研究生,30岁以下。 |
建工学院 |
综合管理(管理岗位) |
理工类 |
1 |
女,硕士研究生,30岁以下。 |
物电学院 |
智能电子电器实验室秘书(管理岗位) |
电子、电器及相关专业 |
1-2 |
硕士研究生,30岁以下。 |
教务处 |
课程考试与管理(管理岗位) |
计算机/管理等 |
1 |
硕士研究生,30岁以下。 |
四、招聘办法及程序
按照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,通过公开报名、统一考试、严格考核、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。
2、资格初审。根据应聘人员情况,人事处进行资格条件初审,以不少于招聘岗位3:1的比例,确定参加面试、笔试人员名单。
3、面试、笔试。学校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、笔试。参加面试、笔试人员的名单、时间另行通知。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、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、就业协议书(应届毕业生)、一寸冠免照片参加面试、笔试,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、学位认证书。
4、确定拟聘人员名单。学校按
面试、笔试的成绩确定入围人员名单;聘用单位对入围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、业务能力和水平、心理健康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考核,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。
5、体检。学校统一安排拟聘用人员参加健康检查,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。
6、公示与聘用。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学校审批后由人事处予以公示。公示无异议的,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。
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,如逾期不能报到,或提供信息不真实的,取消聘用资格。
五、联系方式
联系地址: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大学人事处(邮编325035)联系人:方老师叶老师
联系电话:0577-8659807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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